@汕头退休职工,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可不再缴医保并照常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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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 9:43:31阅读 3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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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最新消息:满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投保累计满20年且本地投保累计满10年的退休职工,可以不用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并照常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办〔201821号)的规定: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及个人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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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究竟哪类退休职工接下来可以不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呢?


简单来说,只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可:

 

①参保身份是退休人员(不包括离休人员)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20

③在汕头本地缴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10

 

☆对于向社保经办机构(各级社保局)申报委托税务征收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信息系统将根据人员投保历史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免缴条件,单位无须申报。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满足上述免缴条件的,须进行减员申报,以避免重复缴费。

 

☆不满足②或③项条件的退休人员,还需要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继续缴交职工医保哦!

 

查询个人职工医保参保状态和累计缴费年限,可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自助查询。

   

1、“粤省事”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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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汕头社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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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s://www.shantou.gov.cn/csi/wsb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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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