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车辆行驶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决定自2022年8月12日起,启用东龙路(东厦路至龙眼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依法进行处罚。
来源:汕头交警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行驶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决定自2022年8月12日起,启用东龙路(东厦路至龙眼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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