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龙湖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辖区一某音乐酒吧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这是今年6月5日新噪声法颁布实施后汕头市开出的首张噪声超标处罚单。
据悉,该酒吧地处中心城区繁华地带,周边住宅小区众多,自投入经营以来产生的音乐噪声给周边住户带来困扰。
6月18日凌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到场检查并由监测人员开展噪声执法监测。经监测,该酒吧在经营过程排放的音乐噪声超出规定的排放限值。对此,龙湖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新噪声法的规定予以立案,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