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明确了该区新增的5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类型等相关信息。
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在上述路口驾乘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临时停放规定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监控设备监摄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予以处罚。
增设监控地点如下:
来源:澄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