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上留言,询问“可否适当放开摩托车在海滨路(含双园路)的通行?”

图源 汕头交警
对此,汕头市公安局回复:2017年12月15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提升海滨路公共交通服务配套的通告》,通告中明确写明:“海滨路禁止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行驶”。海滨路地处汕头市中心城区,是汕头树立城市文明形象的主干道。故交警部门将其列为城市道路交通严管路,限制摩托车进入该路段。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管部门建议广大群众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代替摩托车出行。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