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某銮、肖某欢、黄某洁......你们被汕头交警曝光了!
汕头关注汕头关注
2024/8/1 14:01:41阅读 28252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近日,汕头交警对部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其驾驶员予以曝光。


具体如下:


1、违法当事人:赖某銮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违法地点:中山路

违法时间:7月30日

微信图片_20240801140218.jpg


2、违法当事人:肖某欢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违法地点:外马新兴路口

违法时间:7月25日


微信图片_20240801140221.jpg


3、违法当事人:黄某洁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违法地点:外马新兴路口

违法时间:7月25日


微信图片_20240801140225.jpg


4、违法当事人:毛某卿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

违法地点:外马新兴路口

违法时间:7月29日


微信图片_20240801140731.jpg


5、违法当事人:徐某楠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外马新兴路口

违法时间:7月29日


微信图片_20240801140229.jpg


6、违法当事人:吴某锋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7月29日


微信图片_20240801140232.jpg


7、违法当事人:郑某佳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7月29日


微信图片_20240801140236.jpg


公安交警部门已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同时我市5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对上述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驾驶人的账号采取“联合封号”的限制使用措施。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