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150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涉及汕头鹏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仁化县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辣媳妇德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去骨凤爪 柠檬酸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东凤镇特亿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的香芒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源市源城区泰和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泓盛食品厂生产的酸甜芒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惠州市惠城区林凤娇小吃店使用的餐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木示美食店使用的调料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中山市港口镇君杰猪脚饭食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珠海市香洲区林春红蔬菜批发行销售的水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珠海市鹏泰悦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云浮市同福超级商场有限公司浩林店销售的白贝和沙甲,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商场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采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话梅皇,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新顶鸿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旅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汕头鹏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东莞市大岭山源顺腊味商行销售的标称中山市祥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誉皇腊肠(精品肠),酸性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大岭山钊坤腊味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金盛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风味腊肠(白绳风味肠),酸性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信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泰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端州区惠昌隆生鲜超市销售的腐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标称江门市江海区合和祥腊味厂生产的广式腊肉(五花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广东英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粒(香辣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端州区健康蜂产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詹氏蜂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倍子蜂王浆,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马鹏牛肉面馆使用的圆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本文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