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
根据最新标准,汕头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720元/月提高至18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0元/小时提高至18.3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