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晩至22日凌晨,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三中队民警和辅警在龙湖区黄河衡山路口设卡开展打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21日晚8时12分左右,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黄河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该车驾驶员殷某某满口酒气,精神状态不清醒,民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现场测试,殷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殷某某为江西人,今年刚来汕务工,据殷某某交代,当晚7时左右他和老乡小刘一起在浦江路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一些白酒,随后驾驶摩托车搭载小刘准备送其返回龙湖村家中,不料沿黄河路自东向西行驶至黄河衡山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殷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1mg/100ml,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殷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我没喝多少,感觉自己没喝醉,以为没事,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现在我非常后悔,但也没办法,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责任,以后绝对不会再喝酒开车了。”面对血检结果,殷某某倒显得很坦然,主动承认错误。
来源:汕头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