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澄海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穿拖鞋驾驶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行动采取设卡查缉和流动查处的方式,共查处穿拖鞋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52宗。


行动中,民警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予以扣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拖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接下来,澄海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以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澄海公安

6月29日上午,澄海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穿拖鞋驾驶机动车专项治理行动,行动采取设卡查缉和流动查处的方式,共查处穿拖鞋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52宗。


行动中,民警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予以扣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拖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接下来,澄海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以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澄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