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凌晨4点多,龙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称,有人到南社村村委会滋事。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查,系南社村村民王某生在村委会处故意损坏大门,过程中,自己不慎受伤,甚至打电话骚扰村干部。


9月28日中午12点多,龙华街道大衙村村民蓝某波借着酒意到一村干部住处进行滋事,现场损坏部分物品,并动手打伤该干部。龙华派出所迅速调查取证,经查证,蓝某波是因反感大衙村整治村容村貌、规范停车工作而酒后到村委干部住处滋事。

来源:汕头龙湖公安

9月22日凌晨4点多,龙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称,有人到南社村村委会滋事。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经查,系南社村村民王某生在村委会处故意损坏大门,过程中,自己不慎受伤,甚至打电话骚扰村干部。


9月28日中午12点多,龙华街道大衙村村民蓝某波借着酒意到一村干部住处进行滋事,现场损坏部分物品,并动手打伤该干部。龙华派出所迅速调查取证,经查证,蓝某波是因反感大衙村整治村容村貌、规范停车工作而酒后到村委干部住处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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