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男子私自占用330平方米社区耕地建房,被相关部门拆除
汕头料姐汕头料姐
2021/10/27 9:59:16阅读 33627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日前,汕头鮀莲街道天港社区居民林某铭私自占用天港社区耕地约330平方米建房。今年7月份,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在收到上级相关文件后抄送该违法行为所在地鮀莲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多次向林某铭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建设并自行纠正非法建设行为,林某铭置之不理。


微信图片_20211027095853.jpg


驻鮀浦检察室的干警向主要领导汇报后迅速确定工作思路,一是向鮀莲街道办事处、天港社区居委提供涉事法律信息咨询;二是协同多部门开会研讨土地违法行为处理方案;三是实地走访当事人林某铭及其家属积极做好涉土法律普法工作。


在相关职能部门、鮀莲街道的协作促进下,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对私自搭建的房屋进行拆除。至10月22日上午,该乱占耕地的建筑物全部拆除完毕。


微信图片_20211027095900.jpg

微信图片_20211027095857.jpg


来源:汕头金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