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6时21分许,一辆号牌为粤V2***1的载满煤气罐的两轮摩托车从泰山路自南往北行驶至浦江路口前的高架桥,正在附近执勤的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吴钟华发现后,立即上前将其拦停。随后,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该摩托车上竟一次性运载了9个煤气罐,可谓危险至极。

经查,这辆运输煤气罐的摩托车只是在车上焊上一道简易护栏,再用绳子将煤气罐捆绑固定在后座。驾驶员杜某除了在摩托车两边和后面挂载煤气罐外,还“贪心”地在摩托车后座上再横向放置二瓶,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这辆“不堪重负”的摩托车就这样“驮”了9个煤气罐,摇摇晃晃行驶在车流之中,如同一个移动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现场对杜某将摩托车非法改装运载煤气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杜某将煤气罐卸载后用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载,并依法对其闯禁行、超限、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品等三项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
来源:汕头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