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汕头执行三类标准。
相比之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汕头市从1550元/月调整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