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报料称:12月29日早上7点58分左右,在东厦路金湖路交界南往北方向50米处(消防中队门口),一辆白色小轿车在禁止掉头处跨线到对向车道并逆向行驶。
接报后,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通知驾驶员到中队接受处理,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该驾驶员承认错误,并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