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潮汕路新乡市场前路段,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次日凌晨0时许,一辆号牌为粤D/E8×××的小汽车沿潮汕路自南往北行驶至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该车的中年男子黄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面对酒驾事实,黄某某的情绪极其不稳定,在现场突然猛抽自己耳光,称其当时为了省一点代驾费才侥幸开车上路的,现懊悔不已。

据黄某某交代,他目前是一名职业司机,10日晚8时50分许,他在金平区杏花路一家小炒店吃晚饭,期间喝了5瓶500毫升的啤酒,饭后打算返回其位于金平区安居路的住所,虽深知酒驾醉驾的后果,但想着路途很近,遂自行驾驶小汽车回家,不料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依法将黄某某带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某送检血样的乙醇含量为165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黄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来源:汕头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