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最新通知:暂停春节期间民俗活动,影院、餐饮接待人数不超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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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7 9:32:46阅读 5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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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大规模活动,暂停春节期间各类民俗宗教、庙会灯会、游神赛会等聚集性活动,暂缓或延期举办多城市人员来汕参加的大型活动;景点景区、文化休闲场馆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电影院、剧场、餐饮等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上座率)的75%。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国家、省关于2022年“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为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健康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一)提倡就地过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在汕过节,确需离汕的,应向单位报备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倡导市民群众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下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境,最大限度减少在途、流动风险。

(二)强化人员动向排查。各区(县)、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居(社区)、单位、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春节期间人员动向摸底排查,全面排查节前拟返汕过节人员以及节后返岗返工人员(含家庭成员、同住人员),做到底数清,按名册管理,并动员其尽量就地过节。确需返汕过节或离汕返乡的,来(返)汕前应提前告知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居(社区)、酒店,抵汕后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三)严格落实返汕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区县(直辖市或未设区的地市为街道、镇,下同)来(返)汕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抵汕后严格按现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包括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或自我健康监测等)。

从省外或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其他无疫情的区县来(返)汕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汕24小时内应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实施“三天两检”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从省外没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汕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汕24小时内应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从事高风险岗位职业,或从以上三类地区来(返)汕人员,应提前告知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居(社区)、酒店。

从省内没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汕人员,提倡抵汕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节后各企业工厂、各建设工地、各用人单位、各类学校(含大中专院校、职高类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对省外或省内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城市来(返)汕返岗返工返校人员(师生)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加强对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基层工作者、志愿者等一线防疫人员的关心关爱,最大限度创造有利条件,保持队伍旺盛的战斗力。各级统战、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因地制宜,切实提升服务标准、服务深度,在文化服务、餐饮住宿、交通出行、医疗就诊等方面为留汕过年人员、返汕市民乡贤提供各类暖心服务、关爱措施。

二、避免聚集性活动

(五)严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大规模活动,暂停春节期间各类民俗宗教、庙会灯会、游神赛会等聚集性活动,暂缓或延期举办多城市人员来汕参加的大型活动。举办50人以上活动(含会议、宴席、会餐等)的单位(举办方),承办一次性预定5桌以上宴席的酒店、餐饮单位,应严格控制人数,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

(六)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含婚宴、会餐、酒席)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防控规定。

(七)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健康码红黄码,或发热(体温≥37.3℃),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行程卡带“*”号),或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或处在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管理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强化重点人员管理

(八)加强入境人员管控。境外(含港台)来(返)汕人员,务必主动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居(社区)、酒店报备,入境后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管理全流程闭环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全程防护。

(九)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管控。高风险岗位人员(含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人员,跨境货车司机“三点一线”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场所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返汕或回乡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居(社区)、酒店报备。需要定期核酸检测岗位的人员(如从事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三点一线”等非高风险岗位人员)提倡就地过节,确需返汕或回乡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居(社区)、酒店报备,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汕或回乡后按原来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十)加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面向公众大众的重点场所及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农贸市场、商超、普通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快递外卖、交通运输、餐饮、KTV酒吧、棋牌室、景区景点、校外托管和辅导机构等)一线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即日起至3月15日前,每周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抽样核酸检测,每月进行一次从业人员全覆盖核酸检测。

四、加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十一)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农贸商超、酒店宾馆、餐饮服务、影院KTV、网吧茶楼(酒吧)、棋牌室麻将馆、公园景区、文体娱乐以及金融、通信、邮政、市政公用、商业等各类公共服务场所要督促进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做到“五强化一提倡”,即强化进门扫码测温、强化顾客流量管控、强化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强化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员工全覆盖接种疫苗,提倡无现金支付。景点景区、文化休闲场馆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电影院、剧场、餐饮等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上座率)的75%。

(十二)强化交通站场和住宿场所防控。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轮渡等交通站场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乘客不要或尽量减少在交通工具上用餐、饮水,做好旅途全程健康监测。酒店、宾馆、旅馆、民宿等住宿单位要加强对入住人员旅居史问询、体温检测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十三)强化“哨点”监测敏感性。全面落实基层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加强预检分诊点设置管理,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农村地区充分发挥农村三级网、医联体及医共体作用,严格落实“村报告、镇采样、县检测”的核酸检测策略,尽早发现疫情。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售卖退烧、止咳等药物实名登记制度,加强购买特定药品人员旅居史问询,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村(社区)“三人小组”。

五、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十四)加强个人防护。引导广大市民要养成“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农贸商超、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时应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扫码、人员限流等防控措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前往人员聚集或通风不良场所。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症状,须第一时间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五)谨慎购买进口商品。引导市民不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非必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网购、海淘物品,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和接收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快递、邮件、货物时,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做好外包装消毒,接触外包装及生鲜食品后应及时洗手。

(十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预 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继续全力组织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积极接种加强针,确保应接尽接,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本通知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