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部门接到网友举报,称在7月6日下午4时10分许,号牌为粤D61***、粤DGR***的两辆小汽车在中山东路东行辅道泰星路路口逆向行驶,使正常行驶的车辆一度受阻。
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接报后,立即通知违法车辆驾驶员郭某和庄某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民警现场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要求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时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
随后,民警依法分别对郭某和庄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