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
通告提到,南澳县所有船舶(飞艇)均不具备载客出海资质,各类“海上游”、“岛屿游”、“海钓”、“浮潜”均属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不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是我县重点查处打击对象。我县禁止游客参加任何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海上旅游经营活动,包括各类非法的“海上游”“岛屿游”“海钓”“浮潜”等活动。
任何个人和单位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禁止在我县开展无动力滑翔伞、三角翼、沙滩车、越野摩托、翼装飞行等体育活动。南澳县在5月26日召开会议部署有关检查工作,各镇(管委)将严厉查处以上行为。
请游客朋友以安全为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轻信任何渠道发布的招揽广告信息,坚决抵制以任何形式出现的管理责任不清、规则不完善、安全防护标准不明确的旅游活动。

本文信息来源:游南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