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姚佐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佐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赠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甘于被“围猎”,大搞政商勾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职务提拔,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姚佐雄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姚佐雄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