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福合埕餐饮,被罚!
汕头关注汕头关注
2025/12/25 14:39:54阅读 3123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汕头市龙湖区尚海阳光福合埕餐饮店,被罚款900元。

据悉,接12345热线群众投诉,经调查,汕头市龙湖区尚海阳光福合埕餐饮店当事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于2025年11月19日前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58号尚海阳光花园7幢105、106、107、108号“福合埕”商铺前擅自超出经营场所门窗摆放桌椅从事店外经营。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办事处对其擅自超出经营场所门窗摆放桌椅从事店外经营,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元)。

微信图片_2025-12-25_143941_07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