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与业主协商电动车收费价格,也无提供公共充电区域,对公共通道私设地锁地桩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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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5 11:39:28阅读 2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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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华庭东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通道私设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目的把部分电动自行车强制收费停至地下车库(充电的前提下先缴费停车场),同时收取每月60元的停车费用。

对此,业主表示收费过高,未与业主协商定价,导致电动车充电受到影响。

物业对业主是防贼一般,对自己的定位不清晰,没尽到服务的职责。

近日有居委工作人员前来调解,最后调解无果,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高度重视。前来协调,还业主一个归家幸福感的家园。

文章已于2024-03-25被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