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告:
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在潮商金融中心项目工作被拖欠工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8月14日立案调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告通知深圳禹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公告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据悉,本次公告后,如果该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