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交警龙湖大队三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
行动中,执勤民警在路面对一辆号牌为豫A/8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通过该车行驶记录仪发现驾驶员王某存在一段疲劳驾驶记录。
随后,执勤民警又在该路段查获一辆号牌为豫A/22***的重型厢式货车,其驾驶员史某也存在疲劳驾驶情况。
执勤民警对两名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强调驾驶员疲劳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连续驾驶车辆达4小时,至少需要休息20分钟,依法对两名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