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规:明年起夫妻可互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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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4:59:06阅读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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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广东省内夫妻可以互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了。


10月1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这也意味着自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夫妻可以互查对方名下的不动产和车辆。

此外,《办法》第四十二条提到,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就学、服役、务工、经商、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阻挠或者强迫妇女迁移户籍。


本文来源:广东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