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濠江大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查扣了一批超过30天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共计195辆。
请下列车辆所有人(车主)自通告之日起3个月内,持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手续到查扣单位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