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汕头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公告(第十一批)》,根据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条例规定的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具体名单如下:
一、社会团体(4家)
汕头市沉香协会、汕头市厨具行业协会、汕头市网球协会、汕头市驻汕新闻工作者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
汕头光明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金凤艺术团、汕头市荣师咏春拳馆、汕头市泰仑搏击俱乐部、汕头市桐安中医保健文化交流中心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