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官网显示,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汕头市皮肤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封存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单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的行为作出警告、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单位未按规定封存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警告、罚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