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问到:随着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往龙江路6号新院区,但位于中平街15号的老院区怎么利用,这个老院区是考虑做办公点吗?
对此,市卫健局回复称:
根据有关规定,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往龙江路新院址后,中平街老院区拟交还市政府,由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本文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