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官网公示消息,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因存在去除树木树冠的违法事实,被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1.3万元罚款。
而在此前,该公司也曾被处罚。
据官网消息,2024年9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汕头市龙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管理的阳光海岸小区进行核查时,发现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对服务的阳光海岸小区消防设施未进行有效维护管理,导致阳光海岸小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地下车库部分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责令该物业单位于2024年9月17日之前改正。
2024年9月18日,消防监督员对该小区地下车库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进行复查,发现该小区地下车库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地下车库部分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的问题仍未整改完毕,广东龙光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未履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责任,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处以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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