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原局长公开受审!受贿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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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5 15:54:04阅读 1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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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澳检察消息,2025年3月24日,由南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受贿案在南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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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查明,2018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澳县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所收贿赂款达二百多万元。


公诉人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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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利,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南澳县人民法院宣布休庭,另行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