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留言。
网友提到,现阶段,东海岸片区很多楼盘都按汕头超一级标准的收费标准去收费,即汕头一级标准上浮30%的收费标准。但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小区配套上面却参差不齐,有的小区刚建成交房就按超一级去收费,但是在物业服务、小区配套上面却还没有完善,而物业方给出的回复是物业服务费是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的。
网友提到,请问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判断物业是否达到收取超一级费用标准。
对此,市住建局回复称:
目前,我市超出一级服务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在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服务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各级住建部门将加强物业服务履约专项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群众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本文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