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明忠漠视企业合理诉求,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至2016年,林明忠作为某项目招标采购单位主要领导,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未按规定进行核实,导致不具备资质的投标人得以中标,造成不良影响,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击企业投资信心。林明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相应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国强在执法活动中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7年至2022年,黄国强任龙湖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为多家企业在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破坏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黄国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雄未按规定对工程项目招标问题。2020年至2022年,陈雄任南澳县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南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对某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排挤潜在竞争主体,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阻碍行业健康发展。陈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胪市场监管所一级行政执法员吴某谦刻意刁难吃拿卡要问题。2023年,吴某谦利用在行政审批窗口经手办理营业执照之机,对办证个体户刻意刁难、借机敛财,侵害经营者切身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吴某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调离办证岗位处理。
潮南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陈店管理所主要负责人马某平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费问题。2020年至2023年,马某平任潮南区市场物业管理中心陈店管理所主要负责人期间,违规增设收费项目,向市场租户强制收取卫生管理费和路灯照明费,增加经营主体负担,扰乱市场秩序。马某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汕头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