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濠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二级调研员林明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明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丧失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林明忠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明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本文来源:汕头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