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 网站消息,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白竹社区居民委员会,因非法占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罚款10.6166万元。
据公示内容显示,潮阳区棉北街道白竹社区居委会于1998年10月至1999年12月期间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在该社区店洞虎山非法占地建设祥云捧月公墓墓园,该墓园于1998年9月30日经原潮阳市国土局《关于白竹居委会要求建造园林式公益性公墓项目用地的批复》(潮国土集墓[【1998】1号)批准同意白竹居委会在其辖区内的店洞虎山使用山地面积24.35亩。
处罚内容如下:
1、没收祥云捧月墓园超批准用地非法占用土地面积22.294亩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罚款共计人民币106166元。
罚款各细项如下:
对你居委会擅自改变0.275亩(折183平方米)林地使用用途的行为,按每平方米12元计算,罚款金额2196元;
对非法占用的13.08亩(折8720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3元计算,罚款26160元;
对非法占用的8.89亩(折5927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按每平方米13元计算,罚款77051元;
对非法占用的0.049亩(33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23元计算,罚款7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