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两家医院,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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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9:25:51阅读 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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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人民医院(南澳县医共体总医院),造成36万的医保基金损失,责令退回,并被罚超30万元。

· 违法事实:因定点医药机构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 处罚内容:责令退回造成基金损失金额363208.66元(已退回),对在行政处罚追溯时效内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300673.34元)处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300673.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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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太安医院
,造成25.79万医保基金损失,责令退回,并罚款25.79万元。

· 违法事实: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机构存在“心率变异性分析”、“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手法牵引复位术”和“关节穿刺术”等重复收费;“动态血压监测”和“换药(特大)”等串换项目收费;“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隐血试验”和“血清α-L-岩藻糖苷酶测定”等过度检査;“血清肌红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超标准收费;将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参芪扶正注射液”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和“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速率法”未按物价内涵予以收费等。上述行为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57946.31元。


· 处罚内容: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贰拾伍万柒仟玖佰肆拾陆元叁角壹分(257946.31元,已退回);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即贰拾伍万柒仟玖佰肆拾陆元叁角壹分(257946.31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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