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台公示消息,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未经批准,于2023年3月份擅自占用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汕北大道北侧、黄厝围沟南侧的土地建设水泥道路;占地面积2312.08平方米(折合3.468亩)。202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97.17平方米、水浇地0.08平方米、沟渠697.96平方米、村庄629.75平方米、公路用地887.12平方米;国土空间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二、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非法占用的2312.08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并处罚款人民币409700元(大写:肆拾万柒玖仟柒佰元整)。
本文来源:信用中国官网